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华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融嘉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博雅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博雅仟恒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一、业绩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华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融嘉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博雅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博雅仟恒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4)第 310182 号
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华际信息、融嘉合创、博雅数码、博雅仟恒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华际信息、融嘉合创、博雅数码、博雅仟恒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际信息、融嘉合创、博雅数码、博雅仟恒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际信息、融嘉合创、博雅数码、博雅仟恒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华际信息、融嘉合创、博雅数码、博雅仟恒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相关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融嘉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博雅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博雅仟恒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核报告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披露关于华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融嘉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博雅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博雅仟恒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时使用,不得作其他任何用途。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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