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R哈慈1:主办券商关于挂牌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或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居《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六条、第六十五条等的相关规
定,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仓
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及相关主体违反相关规定的,全国股转公司视违规
情节轻重和公司所属分类,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
根据居《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未能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股
票仍将维持每周转让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自的分类转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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