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0
证券代码:400035 证券简称:比特 1 公告编号:2019—045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发布了《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起暂
停转让。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收到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溪中院”)的(2019)
辽 05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提起的重整申请(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5)。
2019 年 5 月 5 日,公司重整案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于本溪中院 13 号法庭召开,
并表决通过了《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其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15)。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本溪中院送达的(2019)辽 05 破 4 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的《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完成了债务清偿、资产处置、股份划转、资产注入等工作。
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本溪中院送达的(2019)辽 05 破 4 号之 4《民事裁定书》。本
溪中院根据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因公司仍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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