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证券代码:400030 证券简称:北科5 公告编号:2018-12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确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暂停确权的背景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科技”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资格后,于2004年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协议书,约定由国信证券为北大科技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北大科技原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办理股份确权手续。在此期间,国信证券一直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督导及协助公司退市至今的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等相关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信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拟决定解除《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公司将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拟签署持续督导服务协议,变更长江证券为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详见公告2017-31)。
为配合公司更换主办券商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8年
1月2日起暂停受理北大科技股东的股份确权申请。
二、主办券商变更情况
2018年1月10日,公司与国信证券签署《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书》,并于2018年1月11日与长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主
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三、恢复确权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对主办券商的变更,故向主办券商长江证券申请自2018年3月28日起恢复股份确权的工作。请尚未办理股份确权的部分投资者,迅即前往您所在地主办券商或代办券商处办理股份确权手续。
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