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8
证券代码:400030 证券简称:北科5 公告编号:2018-07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
2月26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下列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独 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独
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等相关资料,
我们尊重会计师的意见并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
年度出具与可持续经营有关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希望董事会积极改善公司经营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促使公司继续走向正常发展轨道。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 立董事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资料,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现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公司实际,符合中国证监会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以上议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秀菊 罗力 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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