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证券代码:400030 证券简称:北科5 公告编号:2018-05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过户、工商注册信息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2月9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资兴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
监督管理局(下称“资兴食药监局”)发出(2016)辽02破5-18号协助执行通
知书(稿),表示“按重整计划安排,重整投资人应当向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注入经营性资产,并落实股权分置改革。”协助执行通知书(稿)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将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北京瑞元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聚合汇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大智广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藏臻阁珠宝有限公司、北京典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志军、杨箭星、李远泽、潘远健、黄信谋、曹文韬、胡正荣各自名下的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划转至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2018年2月11日,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收到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恒晟环保”)提供的由资兴食药监局出具的(资兴)登记内变核字(2018)第182号备案通知书、恒晟环保营业执照及副本扫描件,表明恒晟环保工商注册信息已完成变更手续,投资人(股权)变更为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4,000万元,占比100%。
此次投资人(股权)变更后,恒晟环保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项操作属于公司重整计划的一部分,公司及相关各方后续会继续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工作,使公司早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备查文件目录:
1、《(2016)辽02破5-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稿)》;
2、《(资兴)登记内变核字(2018)第182号备案通知书》;
3、《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湖南恒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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