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证券代码:400030 证券简称:北科5 公告编号:2018-04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情况说明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05月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委托国信证券进行代办股权转让,自《委托协议》签订后,国信证券在担任公司主办券商的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制度,为公司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信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委托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1月10日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与国信证券解除持续《委托协议》并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
续督导协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与国信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经过充分1
沟通及友好协商,2018年1月10日,在深圳与国信证券签署《大连北大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并于2018年1月11日与长江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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