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资源”)原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司,2004年9月终止上市,退市后于2004年1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大通5,证券代码:400029。 通过与大通资源友好协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拟承接其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此,东北证券对大通资源的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调查后,本公司同意承接大通资源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双方于2018年3月2日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向大通资源出具无异议函,《持续督导协议书》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已对挂牌公司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将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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