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0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金马 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1 号 2000 年大酒店 1710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审议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剑波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张筱青、庄赐仲、林炳松、彭宝庭、林俊鸿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
公告编号:2023-034
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现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就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事由,公司拟向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 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 沟通与友好协商,公司拟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双方拟就前述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3-034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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