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2
股票简称:金田A5/金田B5 股票代码:400016/420016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18-11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远兵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委托 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1、2015年2月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6年1月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终结破产程序。
2、2015年12月公司将拍卖股权,之前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受让
方为深圳市雍锦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合并报表层面由于合并范围减少亏损子公司,转让价款与子公司净资产差额计入了资本公积680,777,557.48元。经核查深圳市雍锦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对上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增加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80,777,557.48元,减少合并报表资本公积680,777,557.48
元。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依据谨慎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实际以及相关财务规定。本次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监事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前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符合有关规定。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财政部两个新的具体会计准则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结合本公司现行及未来经济业务,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上述两个具体会计准则自实施之日起予以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符合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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