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退市细则,对退市股实属大利好
ST和老三板股票
2018-03-10 1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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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召开前夕,3月2日证监会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要求强化交易所退市主体责任,制定重大违法退市实施规则。时隔一周后,沪深交易所便根据证监会指导意见分别发布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
  首先、《实施办法》规定将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暂停上市期间,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提高退市效率。例如博元和欣泰,退市前都暂停了1年,现在只需半年交易所就可作出退市决定。
其次、收紧重大违法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条件,规定因欺诈发行退市的公司不得申请重新上市。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由1年延长为5年。并拟遵循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作出相关新老划断安排。
关于重大违法退市,我个人认为并不是上周媒体理解的不能重新上市,而是5年后还可以申请重新上市,但因欺诈发行退市会永久退市。这一条对目前所有的退市股实属大利好!
何谓重大违法:
1、是欺诈上市;
2、是欺诈借壳;
3、是真实业绩触及退市指标,如年报虚假记载、误导陈述、重大遗漏;
4、是法院对公司作有罪生效的判决,博元当初就是政监会认定有罪并移送公安机关而退市的,但后来法院判定博元公司无罪,而是涉及造假的人个有罪,是标准冤案;
5、是60个月内三次行政处罚。
我个人认为,因连续4年亏损,财务不达标而导至退市的,如长油、二重等仍按2015年修定的《退市制度》3年3千万之相关条款执行。因财务退市需要3个会计年度的业绩保障才能重新上市,再考虑前面的整改时间,实际上因财务退市而重新上市的也是差不多5年时间。
深交所的负责人在昨日指出:“交易所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制度,是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严格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切实承担了退市工作的主体责任。”这说明今后交易所是有退市和重新上市的决策部门,没有必要再推来推去。
3月9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退市规则将会逐步加强,所有的事都要水到渠成”。这说明,不管是退市还是重新上市,同时实施。现在千呼万唤的实施细则出台了,可以说对老三板和己经退市并受新老划断保护的博元投资,都是实在的大利好。
另外,最高法院最近把老三板两网股京中兴1列入破产重整的经典案例。京中兴公司通过重整引入优质旅游资产,实现社会资源的重新整合配置,培育了发展新动能。为公司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时申请公开发行(即IPO)奠定了基础,也为其他“两网”公司通过重整重返资本市场提供了借鉴。此外,欣泰出人意料地停牌重整,享受“两网”股的待遇,实为管理层想解决过去十几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充分激活了老三板的热情,这也是周五“两网”股全部涨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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