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博苑股份资讯
2024-11-19 2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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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0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中止发行、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统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投”)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如有)、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
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24年11月22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询价日当日(2024年11月25日,T-4日)上午9:30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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