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4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专项意见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普华永道”)接受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贵公司”)的委托,审计了贵公司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申报财务报表”)。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并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出具了报告号
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11033 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申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申报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贵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96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我们以上述我们对贵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工作以及附件所述的核查程序为依据,对贵公司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作的回复,提出我们的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普华永道就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作回复的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钱进(项目合伙人)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23 年 9 月 日 臧成琪
附件:普华永道就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做答复的专项意见
目 录
目 录...... 3
问题 1、关于收入增长可持续性...... 4
问题 2、关于毛利率...... 16
说明: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普华永道就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提出 楷体(加粗)
的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说明的问题所做答复的专项意见》的修改、补充
问题 1、关于收入增长可持续性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京东方销售收入分别为
4,928.48 万元、8,275.43 万元、5,765.86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公司对京东方销售收入
为 2,326.14 万元,同比下降 23.22%,最近一年一期对京东方销售收入大幅下滑。
公开资料显示,预计 2022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下降 7.1%,平板电脑出货量
将下降 9.0%,而个人电脑出货量则将下降 9.5%。受需求减少价格下降影响,国内 面板厂商加大减产力度。
请发行人:
(1)说明最终应用于显示面板领域收入占比情况,结合下游行业情况、最新在手订单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等,分析显示面板相关收入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会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相关风险提示。
(2)说明对各主要客户销售收入与相关客户业绩变动趋势的匹配性并分析差异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最终应用于显示面板领域收入占比情况,结合下游行业情况、最新在手订单与去年同期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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