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3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三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75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会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珂玛科技”或“发行人”)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三、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关于主要产品...... 3
问题 2、关于核心技术...... 28
问题 3、关于实际控制人...... 56
问题 4、关于股权清晰...... 60
问题 5、关于收入与客户...... 63
问题 6、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87
问题 7、关于成本......110
问题 8、关于毛利率...... 125
问题 9、关于存货...... 142
问题 10、关于应收款项...... 151
问题 11、关于销售费用 ...... 168
问题 12、关于无锡塞姆...... 176
问题 13、关于经营资质和环保...... 182
问题 14、关于废料收入...... 190
问题 15、关于理财产品...... 198
问题 16、关于长期资产...... 199
问题 17、关于募集资金运用...... 220
问题 18、关于信息披露...... 241
问题 19、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253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27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声明...... 272
问题 1、关于主要产品
申请文件显示:
(1)发行人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表面处理和金属结构零部件。发行人已量产氧化铝、氧化锆、氮化铝和碳化硅 4 种先进陶瓷材料,并在研氧化钇、氧化钛、氮化硅和超高纯碳化硅 4 种新材料。
(2)发行人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主要用于半导体制造前道工序,包括刻蚀、薄膜沉积、离子注入、光刻和氧化扩散设备。发行人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其他应用领域还包括显示面板生产设备零部件,LED 和光伏生产设备零部件。
(3)招股说明书将技术研发及市场推广风险作为“特别风险提示”,但未具体说明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请发行人:
(1)结合发行人主要产品先进陶瓷材料具体应用场景、相关半导体设备类型,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否主要为改变原材料物理形状;发行人产品及技术在境内外所处档次和位置,目前技术水平相对于京瓷集团、美国 CoorsTek 等国外领先厂商的差距情况。
(2)说明发行人主要产品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对应的境内外市场规模及在行业中所处地位、市场占有率。
(3)说明发行人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中,应用于显示面板生产设备、LED 和光伏
生产设备的产品与应用于半导体设备产品的区别,是否仅是应用场景不同。
(4)结合发行人具体产品例证,说明技术研发及市场推广面临的主要困难,相关产品产业化的主要障碍,相关因素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发行人主要产品先进陶瓷材料具体应用场景、相关半导体设备类型,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否主要为改变原材料物理形状;发行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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