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珂玛科技资讯
2023-01-03 15:09:3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1-03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11126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会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珂玛科技”或“发行人”)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三、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关于业务与技术......3
问题 2、关于毛利率......18
问题 3、关于媒体质疑......26

问题 1、关于业务与技术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产品以及泛半导体设备表面处理服务,应用领域包括显示面板、半导体、锂电池等。

请发行人结合各类产品特性及其与各主要应用领域需求的匹配情况、下游市场需求变动情况、发行人所在领域国产化进程、未来应用前景等情况,在招股说明书中简明扼要、清晰明确地披露业务与技术相关内容。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各类产品特性及其与各主要应用领域需求的匹配情况

(一)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之“(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之“1、先进陶瓷”中补充披露了各类产品特性及其与各主要应用领域需求的匹配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3)各类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产品特性及其与主要应用领域需求的匹配情况
在半导体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半导体领域(含 LED 和化合物半导体领域)
零部件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11%、22.38%、30.95%和 36.32%。公司氧化铝、氮化铝等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产品凭借优良的综合性能在刻蚀、薄膜沉积、离子注入、光刻和氧化扩散等半导体制造前道工艺关键设备中得到了大量应用,并随着客户需求的增长,半导体领域收入占比整体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未来,公司将针对性地优化、改善材料的耐腐蚀性、低介电损耗和高电阻率等特性,开发具有特定场景下功能优势的新型先进结构陶瓷材料,并进一步挖掘客户新零部件的需求,尤其着重向半导体设备的模块类产品(如陶瓷加热器、静电卡盘和超高纯碳化硅套件)方向加速发展。

在新能源领域,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锂电池领域先进结构陶瓷零部件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26%、9.69%、18.52%和 27.93%。公司是
锂电池材料粉体研磨设备多项关键零部件的国产供应商,具备氧化锆、氧化铝和碳化硅等多材料零部件产品供应能力,公司产品凭借高机械强度、高耐磨等优异性能已大量应用于分级机、砂磨机和三辊机等锂电池材料粉体粉碎和分级设备中。未来,公司将针对行业大尺寸化以及客户对中低温环境下产品机械强度需求等发展趋势,进一步改进材料性能并开发新产品,持续满足客户新需求。另一方面,在燃料电池领域,公司已将具备高热稳定、耐腐蚀等性能的氧化铝产品批量应用于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制造设备,2022 年下半年以来,该类产品的需求高速增长,主要与燃料电池行业爆发增长有关;未来,公司将与 Bloom Energy 等客户共同探索开发新零部件产品,并进一步挖掘其他类型燃料电池的先进陶瓷产品需求。

在显示面板领域,报告期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