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淮南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建立对优秀人才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起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以2024年11月25日为基准)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67元/股)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50%,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0%。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该等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9.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数量约为5,050,5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8%;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19.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数量约为2,525,25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其中公司自有资金金额占比不低于30%,银行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