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1512 证券简称:智信精密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
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娜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事项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62名激励对象均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12月13日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7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5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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