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恒达新材资讯
2024-05-13 22:11:37
  • 1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14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 月 13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 月 13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8 号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6,666,4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4.6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8,338,1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3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32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2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4%。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6,660,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41%;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6,660,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41%;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6,660,1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