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阿莱德资讯
2024-04-24 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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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5


上 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持续优化公司的内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包括:公司总部及所有子、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采购付款与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
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与沟通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内部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募集资金使用、研发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1)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计划、投资计划、利润分配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等;重大投资项目、收购兼并、购置重大资产和签
订重要合同、协议等方面的重要决策由董事会提出议案,由股东大会决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除战略委员会外,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各委员会的召集人,涉及专门的事项首先要经专门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的发挥作用。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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