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4-012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1368号6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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