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阿莱德资讯
2024-04-24 16:09:10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36,416.55元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713,832.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364,165.4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9,015,458.08元,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5,555,757.28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9,015,458.0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结果,现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00,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最终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股本情况、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计划等因素后,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预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