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健康: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人健康资讯
2024-04-28 15: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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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1408 证券简称:华人健康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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