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其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集团”)、杭州中碳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碳新能”)、广东省经纬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综合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19,500万元,以上额度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与炬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其控股股东炬华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3,500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741.0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与中碳新能、经纬综合能源没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亦无发生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先生、钟宜
国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炬华科技、杭州炬华联昕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晴、钟宜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本年初截至 上年发
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披露日已发 生金额
计金额 生金额
炬华科技 设备材料、维修、新能源汽 市场价格 900.00 - 140.44
向关联人采 车购电等
购商品、接受 中碳新能 设备材料、软件产品、技术 市场价格 4,000.00 - -
服务 服务、购售电服务等
小计 4,900.00 - 140.44
炬华科技 软件产品、电力工程技术服 市场价格 2,000.00 - 1,195.19
务、购售电服务等
向关联人出 设备材料、软件产品、电力
售商品、提供 中碳新能 工程技术服务、购售电服务 市场价格 1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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