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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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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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过去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已建立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
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2022 年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审
计报告》、《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审核报告》。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了沟通。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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