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金客: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挖金客资讯
2024-04-24 20:31:1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北京风笛指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3、北京运智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风笛指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4、北京罗迪尼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5、喀什聚合汇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6、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7、北京音悦邦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8、新疆全佳通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久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9、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10、香港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前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所有的经济事项真实、及时、完整地反映;规范公司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

公司按照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