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维峰电子资讯
2024-08-23 18: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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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于 2024 年8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3 亿元(( 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维峰电子((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07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7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361.6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62.8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8.8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2022 年 9 月 2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61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华南总部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44,098.51 44,098.51

2 华南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70.73 6,270.7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369.24 60,369.24

三、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7 亿元(( 含本数)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
期余额为 412,732,519.57 元,未超过前次现金管理审议额度和期限。

四、使用超募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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