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
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2、议案披露情况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
案》
3.00 《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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