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华宝新能资讯
2024-05-23 20:01: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人,代表股份92,843,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0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90,166,03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74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77,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4,573,1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896,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 2,677,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97%。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4,8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846,609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3,953,391 股。)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16,4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16,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
能存在尾数差异。)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26,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3%;反对 16,47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6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99%;反对 16,4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