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绿通科技资讯
2024-05-21 18: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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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52.00 元/股(含),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为 36.45 元/股(含)。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9 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2.00 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900,698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7,700 股后的股本 104,672,9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以公司总股本 104,900,698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104,672,998 元/104,900,698 股*10股=9.97829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总股本 104,900,698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41,869,199 股/104,900,698 股*10 股=3.991317 股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78293 元/股)/(1+0.3991317)。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52.0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 36.45 元/股。具体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52.00 元/股-0.9978293 元/股)/(1+0.3991317)=36.45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 227,700 股,回购总金额为
7,996,972.52 元。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4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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