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短信、口头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阳辉先生、余劲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结合战略发展规划,拟变更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14:30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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