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 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 10)6554 2288
9/ F , Block A ,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o . 8 , Chao yang men Be idajie ,
Do ng c he ng Dist r ict , Be iji ng , 传真: +86( 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 00 27 , P R China facsimile: +86( 10)6554 7190
XYZH/2024GZAA2F0135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对后附的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关于募集资
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凡拓数创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
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凡拓数创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凡拓数创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凡拓数创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XYZH/2024GZAA2F0135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6 号”文批复,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58.34万股,发行价格为25.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45,980,85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后余额 580,422,956.50 元,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