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凡拓数创资讯
2024-04-25 22:56: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4-048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此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

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
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玲女士,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蒋红伍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甘羡霞女士,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项目组成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