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0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117 号 2701、2703、2704、2705、2706、2707)
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 号楼)
二〇二二年四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
函》(审核函〔2021〕011386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书的更新、修改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 4
问题 2、关于业务获取。 ...... 12
问题 1、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有过多次现金分红,合计 5346 万元。分别是 2018 年 6 月
6 日派发 2017 年度现金股利 1,125 万元,2019 年 1 月 11 日派发 2018 年第三季
度现金股利 1,535 万元,2020 年 1 月 20 日派发 2019 年第三季度现金股利 1,535
万元,2021 年 4 月 22 日派发 2020 年度现金股利 1,151 万元。且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副总经理王筠与供应商化州市圣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珍发生异常现金往来,公司解释系李珍委托王筠寻找布线工人,并向王筠预付劳务费用 126.83 万元。王筠委托颜炎隆代为寻找相关劳务人员,并将资金转账于颜炎隆 78.05 万元,颜炎隆使用上述资金购买线材等设备、支付工人劳务费。2019 年广州市国家档案馆二期项目结算后,王筠将剩余部分48.78 万元退还给李珍。一方面,问询回复未详细说明大额现金分红款的主要资金流向或用途;另一方面,王筠收到李珍的资金除支付工人劳务费外,还涉及购买线材等设备,需关注是否存在体外施工团队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请发行人:(1)说明实控人各期收到现金分红资金的主要用途、相应金额等,是否存在异常情形。(2)说明颜炎隆使用资金购买线材等设备的设备清单、支付工人劳务费具体金额情况,说明王筠接受“委托寻找布线工人”并收到资金、购买线材设备等的商业合理性,是否为王筠直接承接并组织相关布线工作,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3)结合实控人资金核查,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完整性,是否存在关联方替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实控人各期收到现金分红资金的主要用途、相应金额等,是否存在异常情形
2018 年至 2021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伍穗颖及其控制的津土投资、王筠收
到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及其主要用途情况如下:
序 姓 名/ 分红时间 分红金额 主要分红资金用途 相应金额
号 名称 (万元) (万元)
拆借给虚拟动力,用于其日常经营需要 517.00
证券投资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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