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10
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1〕010985 号《关于广州
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中心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相关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凡拓数创”)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有关问题,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了审慎核查义务,现对《问询函》回复
如下:
本核查意见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若未特别注明,本核查意
见中的报告期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报告期
各期末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9 月 30 日。
问题 2、关于应收账款。根据审核问询回复:
(1)报告期各期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项目未取得终验报告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占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5.66%、19.20%。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为 38,805.85 万元。
其中,账龄 2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为 9,074.95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23.39%。
请发行人:
(1)更新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逾期应收账款截至反馈意见回复日的回款比例,说明是否存在回款比例下降,逾期应收账款比例上升的情形。
(2)更新截至反馈意见回复日长账龄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最新回款金额和比例,并说明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题干(1)中未取得终验报告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收入确认的具体凭据,相关验收单、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得到客户的认可,中介机构对上述单据的核查程序,核查金额及占比。
【回复】:
一、更新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逾期应收账款截至反馈意见回复日的回款比例,说明是否存在回款比例下降,逾期应收账款比例上升的情形
(一)更新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逾期应收账款截至反馈意见回复日的回款比例
1、应收账款余额截至反馈意见回复日的回款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的回款金额、回款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38,768.80 38,805.85 33,023.32 26,230.87
累计期后回款 3,685.63 14,377.12 16,213.74 15,748.57
累计期后回款比例 9.51% 37.05% 49.10% 60.04%
注:上述金额未包括合同资产。
截至本落实函回复出具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60.04%、49.10%、37.05%和 9.51%,公司数字展示及系统集成服务的收款按合同进度及节点收款以及实际结算受竣工验收时间、竣工结算审计或评审等方面因素影响,工程款未能及时收回;虽然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类客户信誉良好,但是相关业务回款受整体工程建设及监理周期、审计流程、政府部门付款审批影响,因此回款周期较长。
2、逾期应收账款截至反馈意见回复日的回款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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