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9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 117 号 2701、2703、2704、2705、2706、2707)
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号楼)
二〇二一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10985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书的更新、修改 楷体(加粗)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关于产品竞争力...... 3
问题 2、关于应收账款...... 16
问题 3、关于审计截止日后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5
问题 1、关于产品竞争力。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具有数字创意、总体设
计、研发创新、软件集成和项目管理等综合能力,并形成了“数字创意产品+数字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立体服务模式,该等立体服务模式是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
请发行人:
(1)结合数字创意、系统集成行业的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报告期动态数字创意产品收入下降、客户变化情况等,分析说明发行人未来在市场开拓、业务成长等方面存在的难点与不确定性,并补充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2)说明未来加大技术投入和增强核心竞争力的计划和措施,以及存在的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数字创意、系统集成行业的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报告期动态数字创意产品收入下降、客户变化情况等,分析说明发行人未来在市场开拓、业务成长等方面存在的难点与不确定性,并补充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一)数字创意、系统集成行业的发展情况
2016 年《“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发布,提出“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 5 个产值规模 10 万亿元级的新支柱”;2018 年 11 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明确将数字创意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自此数字创意产业创新链和各产业链紧密衔接,创造了新的产业格局和产业生态,数字创意产业开始高速发展。
2020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
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数字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数字创意产业与生产制造、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健康医疗与养老、智慧农业等领域融合发展,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在政策红利的促进下,各行业充分意识到数字化转型的必然趋势,数字创意行业与各行业的融合发展可以达成相互促进的互赢效果,数字创意相关技术的应用场景更为丰富和多样。
数据显示,2020 年度我国的效果图设计(全产业链)市场规模约为 2,038 亿元,2016-2020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5.71%;公司根据行业经验估计静态数字创意产品占全产业链效果图设计的比例约为 0.5%-1%,由此推算 2020 年度静态数字创意产品的市场规模约为 10.19 亿元-20.38 亿元,且稳步增长。在动态数字创意服务方面,根据中经视野咨询市场研究报告的数据显示,2020 年度我国动画宣传片
的市场规模约为 2,582 亿元,2016-2020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21.50%;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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