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9
关于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1〕010637 号《关于广州凡拓数
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凡拓数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有关问题,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了审慎核查义务,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
本核查意见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若未特别注明,本核查意见中的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
问题 5、关于与北京友泰合作。
(1)根据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发行人委托友泰地产为其定制办公楼宇“云创天地项目”,其后,友泰地产两次延迟网签时间,至今仍未将该楼宇的地下部分交付。针对该事项,发行人已预付诚意金等款项合计 2,956.98 万元,核算于其他应收款。
(2)根据公开信息,北京友泰于 2019 年 3 月被北京市通州区城管执法监
察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显示,“云创天地项目”暂不开工的建设用地闲置时间超过 1 年,未覆盖的暂不开工建设用地面积为 2750 平方米。但发行人所提及的项目延期交付原因系新冠病毒疫情、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未提及施工建设因素。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云创天地项目”地下部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仍未交付的情形是否表明该项目合作已再次发生实质性延期,该项目的预计交付计划;
(2)结合该项目多次发生延期的情形,补充披露项目诚意金等预付款项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
(3)核查招股说明书关于“云创天地项目”开展背景、工程进展、延期原因等事项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云创天地项目”地下部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仍未交付的情形是否表明该项目合作已再次发生实质性延期,该项目的预计交付计划
根据 2020 年 7 月公司与北京友泰签订的《<首开万科云创天地项目定制开
发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原补充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双方同意预计
不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签署该意向楼宇对应房屋相关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
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北京友泰的通知为准。
公司与北京友泰于2020年12月22日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
同编号:Y2336772、Y2336718、Y2336740),约定北京友泰应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向公司交付万创慧谷(万科云创天地项目核准名称)6#办公、商业幢第 1
层 101 号、第 2 层 201 号、第 3 层 301 号房屋。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与
北京友泰交付了上述房屋,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及实际使用。
此外,意向办公楼的地下仓库部分已于 2020 年 12 月完成竣工验收,因北
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仓库需转为现房后办理《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证明》方可销售并交付。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北京友泰正在筹备地下仓库部分的转现资料,预计年内与公司完成网签并交付。鉴于上述进展,目前北京友泰未与公司就意向办公楼地下部分签署合同并交付,项目合作已发生延期。
意向办公楼地下仓库部分因需转为现房后方可销售及交付,使得项目合作发生延期,但北京友泰已向公司交付办公楼主体部分且公司已进行实际使用,该等延期未不影响公司对意向办公楼的实质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结合该项目多次发生延期的情形,补充披露项目诚意金等预付款项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
1)项目诚意金等预付款项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委托北京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友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