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瑞晨环保资讯
2024-04-26 22: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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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经营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的范围主要涵盖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通过对员工的日常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以及建立员工日常考核与奖惩机制,向员工传达公司的价值观念和经营原则。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制定《招聘管理规程》、《培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本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人才,并对在职员工实行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以提高员工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了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
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企业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和发展理念,管理层以身作则,以踏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充满激情的工作态度影响着公司员工,重视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并实施有效监督,积极创新,规避风险。

(5)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研发中心、销服中心、产品中心、生产中心、总经办、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法务部、采购部、信息部、内审部、内控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且在相关审批制度文件中对重大经营决策、投融资、关联方交易及各种款项支付、费用报销的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及责任、审批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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