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方
瑞晨环保资讯
2024-04-26 22: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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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方)

本人作为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陆方,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实验室主任。2020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无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202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谨慎审查各项董事会议案,并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续
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续
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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