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铭利达资讯
2024-09-30 20:05:0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114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268,证券简称:铭利达

2、债券代码:123215,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3、转股价格:37.42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2日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30日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
总额100,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铭利转债”,债券代码“12321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8月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2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7.82元/股。

2、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铭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7.82元/股调整为37.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铭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铭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铭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7.67元/股调整为37.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铭利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