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铭利达资讯
2024-08-20 18: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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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进行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万股至8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比例为1.25%至2.0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比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情况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次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回购方案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可能存在在回购期间内触发回购终止条件而未达到回购下限等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发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如下:

拟回购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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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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