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铭利达资讯
2024-04-25 23: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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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3215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1楼1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

(二) 特别提示和说明


1、以上提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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