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
尽责履 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
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鸿科,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
大学本科毕业后,曾任南京机电厂销售科职员,南京凌霄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广东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深圳市朗森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经理,贵
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建纬(东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
任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至今。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和 8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11 11 11 0 0 否 8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均亲自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所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年报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情况
在 2023 年的工作当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结合相关情况针对以下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2023 年 1 第二届董事会 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月 16 日 第四次会议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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