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4-103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8.00 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7,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8.00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3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8.00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8.57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6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回购方案审议程序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168,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或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贷款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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