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铜冠铜箔资讯
2024-04-25 19: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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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 号”)的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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