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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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9: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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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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