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莉)
万祥科技资讯
2024-04-19 21: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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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莉)

本人作为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祥科技”)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累计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本人张莉,198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苏州大学法律
硕士学位。2012 年 6 月至今历任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今任万祥科技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着公正诚信、严谨务实的原则,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
讨论并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3 次,本人出席
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张莉 7 1 6 0 0 否 3

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大的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的审议和投票,未对 2023 年参加的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日常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核了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同时,持续关注公
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与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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