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0
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泽宇智能”或“发
行人”)收到贵所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1〕011011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已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落实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问题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列示 宋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情况 楷体(加粗)
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直发材料和库发材料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管理政策及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退换货情形及相应措施。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结合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等,分别说明直发材料和库发材料的核查方法、比例、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直发情况下销售收入的核查方法、比例、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对是否已取得充分适当的核查证据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说明
(一)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直发材料和库发材料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管理政策及管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项目核算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存货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项目预算、材料采购、材料的发货与签收等环节,同时运用 ERP 系统进行材料流转过程中业务数据的归集及审批,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项目预算
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部门会同技术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等根据各业务模块方案、合同要求、物料清单、项目实际情况等信息,分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用)编制成本预算,报分管副总审批后发给合同管理员,建立台账进行跟踪;
2、材料采购
销售部根据审批后的预算成本,并结合项目的整体进度,向采购部提交材料采购计划(在 ERP 系统制作采购申请单),采购部根据项目的进度,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在合格供应商资料库中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招投标或询比价,经审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
3、材料的发货与签收
公司发出材料分为直发材料及库发材料:
(1)直发材料
公司的直发材料主要由中兴通讯负责配送,具体流程如下:
1)通常公司在安排材料直发前,会与客户确认直发材料相关的项目信息、材料明细以及收件地址等信息;
2)公司根据客户项目的收货需求,填写项目收货信息表,通过邮件发给中兴通讯商务经理,中兴通讯商务经理通过内部系统下达到中兴通讯产品线并在系统中生成相应订单;
3)中兴通讯按照中兴通讯订单查询系统中的发货信息安排发货并制作装箱清单,装箱清单中包括项目名称、材料数量等信息,中兴通讯按照公司需求将材料与装箱清单发送至指定地点;
4)材料送抵公司指定收货地址后,由客户按照装箱清单进行确认并签收;
5)每笔订单的发货情况、签收情况均会在中兴通讯订单查询系统中及时更新,公司内部由采购部门负责跟进直发材料的发货情况及签收情况;
6)直发材料实际到货若与约定情况不符,客户会拒绝签收或者联系发行人销售人员,上述情况由采购部负责协调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①客户直接拒收的情况下,运输公司会与中兴通讯沟通,如果系中兴通讯发货未按照订单中的材料明细、收件地址等进行发货,中兴通讯会负责安排协调处理。如果中兴通讯已按照订单进行发货,中兴通讯会将上述情况反馈至发行人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协调处理;
②客户联系发行人销售人员的情况下,销售人员收到客户反馈后会与发行人采购部进行确认,采购部将订单的材料明细、收件地址等信息与客户的要求进行核对,若非发行人的安排问题,采购部将与中兴通讯协商沟通,由中兴通讯负责安排协调处理。若系发行人安排问题,由采购部负责安排协调处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