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预计暨关联方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互联精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天亿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天亿马数字产业有限公司、天亿马(香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万元,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为实际贷款提供担保。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费用,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最终额度以各家机构
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其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其中,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函等业务品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会议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林明玲、马学沛、马淦江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林明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19,391,8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4%。林明玲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与马学沛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马学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马学沛先生现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4,246,1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2%,通过南京优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60,61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合计持有公司4,606,73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85%。马学沛先生与林明玲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为实际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提供担保未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最终额度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实际
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为该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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