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关于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迪阿股份资讯
2024-11-21 11: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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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301177 证券简称:迪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

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 9亿元人民币参与竞买深圳市南山区 K602-0014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现代时尚创意产业总部基地项目,公司控股股东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阿投资”)无偿为公司在本次项目下的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及投资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出让合同》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下的违约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以人民币 46,600.00 万元竞得位于深圳市南山区
粤海街道后海滨路与兰香一街东北角,宗地号为 K602-0014 的土地使用权,并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签署了《成交确认书》(深土交成
〔2024〕3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 年 11 月 1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迪阿投
资三方签署了《现代时尚创意产业总部基地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竞得土地基本情况

1、宗地号:K602-0014 地块

2、土地位置: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滨路与兰香一街东北角

3、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4、土地面积:约 3,361.64 平方米

5、建筑面积:约 26,800 平方米

6、土地使用年限:30 年

7、土地成交价格:人民币 46,600 万元

四、《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乙方: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深圳市产业发展战略和总部经济政策,为乙方的总部用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


2、甲方应当对乙方和丙方实行全出让年期考核监管,在乙方于本协议约定
承诺期届满后 1 年内、承诺期届满后每隔 5 年、出让期届满前 1 年内等阶段对本
协议约定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如乙方、丙方未达到本协议承诺和有关约定的,甲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追究乙方、丙方的责任。甲方可依法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代为主张权利或履行义务。

(二)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遵循《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规定,按期全面履行本协议承诺和有关约定,积极推进总部项目的投资建设。丙方对乙方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竞买取得的上述地块只能用于现代时尚创意产业总部基地项目的项目建设。

3、乙方承诺:(1)产值规模(营业收入):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承诺期”),累计纳入深圳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销售额/营业收入)不少于 400 亿元,增加值不少于 60 亿元,其中累计纳入深圳市南山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销售额/营业收入)不少于 300 亿元,增加值不少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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