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阿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控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检查及监督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梳理了经营活动中核心内控流程并编制了相关内控管理制度,为公司的内控管理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了制度保障。内控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
理性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汇总,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决议并对外披露。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及印章管理、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重大投资等内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资金活动风险、供应链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工程管理风险。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运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五、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方法
(一)评价程序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成立内控评价小组、制定内控评价方案、实施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现场测试、编制内控评价报告、推动内控缺陷的整改、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二)评价方法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检查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识别、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综合评价
公司内控评价小组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一)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的制度安排,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设立了审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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